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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燃气车要加紧完成排放监测平台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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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

您申请了么?装好了没?

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在用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

所有者或使用者

要多加关注啦 !

根据《北京市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汽车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与市生态环境局排放远程监测管理平台联网工作。

自2022年1月1日起,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与监测平台联网的,生态环境部门将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每辆车一万元罚款。与监测平台联网后,应确保联网正常,依据《条例》要求,对于不正常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且不能通过定期检验。

目前完成时限已经临近,为避免给广大重型汽车所有者或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和使用不便,给您梳理下小贴士:

1、对于2018年9月1日前,在北京市销售的国五标准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请所有者或使用者尽快联系汽车生产企业(具体联系方式可登录汽车企业官方网站查询)与监测平台联网。

2、对于2018年9月1日后,在北京市生产销售的(指首次销售时间,非过户时间)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原则上出厂前已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无需所有者或使用者再申请联网。

3、如果您的车辆在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强制报废5年限,可不与监测平台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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