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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机违规停放、施工车占道造成交通拥堵……昆明交警严查施工方违法占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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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办理了占道施工许可证?

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超期、超面积占道?

施工围挡又是否符合规范?

以及施工完毕有无清理现场?

……

以上多方面问题作为施工单位务必要加以关注和重视,否则一旦发现占道施工违法行为,昆明交警部门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处,不信?来看看这五个反面教材……

占用道路施工

8月11日7时30分,交警八大队对辖区内施工工地排查中发现,迎海路、望海路有占用道路施工的行为。

经现场调查,该路段施工为度假区绿化用水网管铺设项目施工,施工单位为云南惠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于8月7日起开始占用上述道路进行围挡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无法提供占道施工的审批文件。民警随即口头传唤施工方负责人到交警八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当日9时30分,该公司负责人到达大队执法办接受调查处理。因云南惠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8月7日起,在上述路段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通行并未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违法行为属实,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交警八大队大队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于5000元的罚款,并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恢复交通。

挖机违规停放路面

8月13日8时13分许,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对路面巡查过程中发现,在东三环路与白龙路交叉口一辆挖掘机和一辆货车违规停放在路面上,一群施工人员正在对路面进行施工。因正值交通早高峰,路面的施工占用了路口大部分的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了路面的正常通行秩序。

民警立即上前找到施工方负责人,要求负责人出示审批同意的许可证明,但施工方负责人无法出示。现场民警按照支队《查处非法占道施工执法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处置,责令施工方立即恢复道路保障交通通行。

因施工方安宁市鸿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施工的违法行为,大队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对施工方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

挖机未悬挂号牌还占道施工

2020年8月4日10时52分,交警四大队民警在昆明市广福路与希望路交叉路口附近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轮式挖掘机械正在占道施工,严重影响交通。民警现场要求施工方暂停道路施工作业,恢复通行。

经核查,该施工方存在未按规定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或未在公安交管部门同意范围内施工的违法行为,大队依法对施工方处以1800元行政处罚。

施工车辆占道施工

2020年8月11日9时13分,交警四大队民警在昆明市前卫西路与润城七区交叉口附近路段执勤时,发现有两辆小型面包车停放在该路段占道施工。

经查,两车的驾驶人(施工人员)存在未按照规定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或者未在公安交管部门同意范围内违法施工,影响了该道路车辆通行,大队依法扣留两车辆。次日,大队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对施工方处以1800元行政处罚。

专项作业车占道施工

2020年7月31日8时44分,交警四大队民警在日新东路与盘江路交叉口北大附中附近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云AH19**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在进行占道施工。

经调查,施工单位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该施工存在未按照规定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或者未在公安交管部门同意范围内施工的违法,大队依法对施工方作出1800元行政处罚。

在此昆明交警提醒,完善手续、合法合规占道施工是工程施工得以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对于违法违规占道施工行为,昆明交警将发现一起严格查处一起,全力维护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群众顺利安全出行。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时注意:

1.施工路段必须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 中关于城市道路的作业设置标准规范设置配套交通安全标志及夜间发光装置。

2.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及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要提前向辖区交警大队报告,并严格按照大队的具体要求进行处置。施工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交管人员的管理,遇重大活动及突发性事件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我队要求对施工行为进行调整。

3.施工结束后应按照相关道路管养部门要求恢复道路,确保该路段车辆的正常通行。

4.施工方请严格按照我队审查批准的时限和范围开展占道施工,对不按规定占道施工的,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据昆明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或者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范围内施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道路施工作业单位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并依法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城市占道施工监督管理中来,如发现施工单位违法违规占道施工或不文明施工,可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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