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意见发布 成新经济增长点
2013年07月15日 19:21
网络整理
责编:霍昌
作者:霍昌
7月12日,期待已久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全文公布,住建部当天就此作出政策解读。该《意见》要求,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此前,2008年至2012年,全国已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棚户区改造除了能够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亦能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就业,提高城镇化质量。在改善民生的同时,可以接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改造的棚户区多在中西部地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大多数位置偏远,商业开发价值低,实施改造很难实现资金就地平衡。加上棚改项目吸引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参与的水平普遍不高等因素,各地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缺口普遍较大。
对于资金问题,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提出的解决路径包括:中央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将给予支持,引导地方政府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并允许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离不开参与拆除及重建的工程机械设备,对基层工程机械业主来说,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施工工程可以承接,无疑是一则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