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KOMATSU”商标异议裁定书((2012)商标异字第27586号)》以及4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驰名商标认定结果,小松集团(即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在第7类商品(土方工程机器和器械;建筑机器和设备)上的注册商标——“KOMATSU”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不想错过新鲜资讯? 微信"扫一扫"
黄金内核·与众不同丨一路厚道客户行走进河南
首发全球领先“黑科技”,中联重科智能高机引领行业风向
爽文都没有他们的故事爽!
再交3台!晋工新能源电动装载机批量交付广东金益利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