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沥溪第二工业区内,叉车司机李某因违反工厂安全管理规定,致工友一死一伤。昨日,记者从香洲区检察院获悉,肇事司机李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批捕。
经查明,4月17日上午9时许,叉车司机李某在机械厂门口驾驶叉车叉送钢板,在明知驾驶叉车的承载量仅4吨的情况下,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驾驶该叉车叉载重约5.9吨的钢板。因为严重超载,叉车车身无法保持平衡,于是李某便叫工友黎某、艾某、范某、罗某站在叉车的尾部,以此保持叉车平衡。当李某驾驶叉车准备将钢板卸在地上时,钢板从叉车上滑落,叉车后轮被翘离地面产生巨大的反冲力,导致叉车快速后退,撞向后面的工厂围墙。站在叉车后面的罗某、艾某被压在墙上,造成罗某当场死亡、艾某右肩骨折。当天,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香洲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导致一死一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遂对其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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